星期五, 三月 31, 2006

上帝的玩偶

上小学的时候我喜欢数学,每次拿个100分的考试卷都沾沾自喜,不过表面上还若无其事,记得还拿过两块肥皂或毛巾回家,因为它们是期末的奖品。
God's doll 上初中的时候开始喜欢化学,发现凭借分子的力量可以创造很多奇迹,并受到一个同桌的影响,开始关注足球,也曾在梦里大力抽射,结果弄伤了小腿。
高中的时候喜欢语文,并真正开始喜欢上文学,觉得顾城是个神,“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,我却用它寻找光明”,这简直不是“人”能想出来的诗句。
大学的时候喜欢计算机,从而喜欢上英语,还看见一个路人朝bill脸上扔了一块蛋糕。
现在喜欢睡在沙发上看DVD,喜欢打开Sleipnir看煮酒论史,喜欢bloglines和bittorrent,下载成了我网络流量的99.99%。
这不,刚刚从bloglines我订阅的链接上看到一个奇怪的画,我叫它“上帝的玩偶”,并把它放到了我的Flickr相册。同时在下载一部叫《上帝之城》的电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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