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帝的玩偶
上小学的时候我喜欢数学,每次拿个100分的考试卷都沾沾自喜,不过表面上还若无其事,记得还拿过两块肥皂或毛巾回家,因为它们是期末的奖品。
高中的时候喜欢语文,并真正开始喜欢上文学,觉得顾城是个神,“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,我却用它寻找光明”,这简直不是“人”能想出来的诗句。
大学的时候喜欢计算机,从而喜欢上英语,还看见一个路人朝bill脸上扔了一块蛋糕。
现在喜欢睡在沙发上看DVD,喜欢打开Sleipnir看煮酒论史,喜欢bloglines和bittorrent,下载成了我网络流量的99.99%。
没有评论:
发表评论